丹东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指南
一、办理条件
1、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2、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注: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申领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原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1.换领人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证到大厅提出申请。
2.进行人像信息、指纹信息采集。
3.证件制作完成后,到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核验材料原件的,请将材料原件邮寄或送达到办理单位。)
四、办理时限:邮政速递7-9个工作日,普通邮寄17个工作日
五、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丹东各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