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对象:企业职工
政策的内容
①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②其他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但对于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补贴直补企业。
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二级) 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 5000元。
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办理流程
①企业申请。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由企业在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到企业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部门申报材料。
②审核。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③公示。审核通过的,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④拨付.
办理要件
申领材料:《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企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工签字确认的花名册。
如企业出资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还应提供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非税收入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
受理的机构
各县(市)区的就业人才部门
东港市就业创业部:6600709
凤城市创业培训部:8158196
宽甸县考试培训部:5836922
振兴区就业人才服务部:2316361
振安区培训服务部:2890135
元宝区就业部:2867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