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的,应当按规定依法向原实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6)、主管机关;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账号;
(9)、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办理材料
(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