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计划生育认定证明材料)

地方特产2022-10-27 08:36:53未知

铁岭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计划生育认定证明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本文标签: ,计生  ,技术服务  ,上环  ,机构  ,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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