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处理详细流程(电子监控处理受理完成)

地方特产2022-10-27 13:09:30未知

电子监控处理详细流程(电子监控处理受理完成)

  电子监控处理网址:https://hl.122.gov.cn/m/login

  电子监控处理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用户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但只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电子监控记录。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选择机动车】→ 【业务须知】→ 【选择监控记录】→ 【确认处罚信息】→ 【生成订单】

  ♦ 注意事项

  1 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步骤1:【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进入本页面时,如果没有绑定驾驶证,则点击“确定”按钮时会提示“未绑定驾驶证”。

  步骤2:【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3:【选择监控记录】

  

  步骤4:【确认处罚信息】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步骤5【生成订单】。

  步骤5:【生成订单】

  

用户可以在页面上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处罚决定书。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注意事项

  1、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 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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