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外省成绩转入认定办法如下:
1、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使用原始分数与等级成绩(或标准分数与等级成绩)同时评定的,则依据其等级成绩进行认定。其合格(含)以上等级均认定为“合格”,不合格等级认定为“不合格”。
2、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的,其合格(含)以上等级均认定为“合格”,不合格等级认定为“不合格”。
3、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的,其合格成绩认定为“合格”,不合格成绩认定为“不合格”。
成绩转入的认定程序
1、考生在我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报名。
2、通过普通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申请、填写、上传成绩证明资料等,并等待审核。
3、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省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成绩转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