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学历落户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记录其中之一;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在居住地、工作地落社区集体户)
二、专业技术人员落户
1.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在居住地、工作地落社区集体户)
三、企业员工及社会服务行业人员落户1.从业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中之一;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户工作地社区集体户)
四、在校大学生落户
1.学校集中办理的,需学校出具招生计划文件、加盖设区市以上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花名册和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省外学生提供,省内学生不提供)。
2.学生自行申请办理的,需学校出具的入户介绍信、本人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户口迁移证》(省外学生提供,省内学生不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也可自愿申请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五、拥有合法固定(含购房、租房)住所人员落户1.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提供租赁备案证明)。
六、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1.夫妻投靠: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任意一方结婚证原件。
2.子女父母相互投靠(含配偶父母):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祖父母与孙子女相互投靠(含外祖父母、外孙子女):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②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申请人为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入户介绍信。
七、企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落户1.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批准证明或单位人事部门的调动文件;
2.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八、部队随军家属落户1.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
2.军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家属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