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遴选公务员职位
公开遴选的职位为省市(地)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海南省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名人员范围
报考省级单位的,报名人员范围为本省市(地)级及以下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报考市(地)级单位的,报名人员范围为本省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含相应层级中央国家机关驻琼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报名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报名参加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等截至2022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