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部分优抚对象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
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优先保障符合保障条件的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重疾、残疾家庭、国家及省级优抚对象、退伍军人。
实物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应当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单身或夫妻以一室户型为主,单亲家庭或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以二室户型为主。超出保障面积按市场租金收取。
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是指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货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住房屋的住房保障方式。对有住房的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租赁补贴优先的保障方式。
租赁补贴发放参考标准:
(一)面积计发标准:
1.保障对象为单身或夫妻的,计发标准45㎡;
2.保障对象为单亲家庭或三人及三人以上的,计发标准60㎡。
(二)发放比率:
1.保障对象为德阳市市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发放比率100%;
2.保障对象为德阳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发放比率70%;
3.保障对象为德阳市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发放比率50%。
(三)计算公式=面积*市场租金*发放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