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护照签发,可通过窗口办理。
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二、受理条件:
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公民。
三、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免冠照片 | 原件 | 电子 | 0 |
户口簿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1 |
现役军人还须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提供该资料: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 原件 | 纸质 | 1 |
监护证明、监护人意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须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纸质 | 1 |
四、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川路街道-433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