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四川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待政策)

地方特产2022-10-30 01:46:11佚名

内江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四川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待政策)

  内江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创办微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从事价格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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