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医保异地就医办理流程介绍
一、办理流程
1、长期居住异地人员,持长期居住异地的户口或居住异地的居住证复印件,到内江市(县、市、区)医保局办理异地备案登记,登记后即时生效。
2、申报时应持“异地备案登记表”(可登陆“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在“内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上下载),和长期居住地户口或居住证进行办理。此表生效后参保人员在内江市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降低10%报销比例。
3、此表生效满一年后方可迁回或变更选点城市。
4、如果需迁回或变更异地就医申请,请持原异地就医申请表原件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
二、其他事项:
1、异地就医申请表生效后,如因病住院在72小时之内(节假日顺延)将入住医院、科室、床号、病种电话告知当地医保局,未按规定申报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拒付该次住院医疗费。
2、如果就诊的医院已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可直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就医地联网结算。
3、如果就诊的医院暂未接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平台,住院终结后1年之内,请及时持医疗费发票原件(需加盖公章)、费用清单(需加盖公章)、出院证明或病情证明(需加盖公章)、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因外伤住院的还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局办理报销。如上述材料不齐或出院后超过1年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将不能办理住院医疗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