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始网上办理医保业务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从2021年12月1日起,启用新医保系统网上申报办理医疗保险业务,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办网址:点击进入
二、经办流程:
医疗保险业务通过网上申报,经办机构审核的方式办理。
为使参保单位能够尽快熟悉医疗保险经办网厅的操作流程,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组织首次学习培训,请各参保单位专管人员和旗县区、乡镇(街道)经办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1、网上培训时间:2021年12月1日9:30-11:30。
2、网上登陆地点:请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观看直播。
3、培训内容:医疗保险网厅经办内容、流程及注册登陆申报流程。
4、是否收费:免费。
5、如果单位没有条件观看直播,也可扫描二维码观看视频教学回放。
三、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内容:
1、【单位参保登记业务】:特别注意,单位参保登记只针对单位新开立医保单位参保账户的业务。①选择险种时必须选择长期照护保险;②选择参保日期应对应单位申请开户的日期。例如:XX单位申请开设2021年10月的医保账户(参保登记),应在参保日期选择2021-10-1。
2、【单位信息维护业务】:特别注意,当前存在已注册的参保单位信息不全的情况,请参保单位在办理申报业务之前,先进行单位信息维护申报。
3、【单位职工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特别注意,每年申报一次,2021年工资基数已在年初申报,本年度不做调整,无需申报。2022年度工资申报另行通知。
4、【参保人员增加申报业务】:特别注意,参保人员新增申报时请选择与员工增加月份相对应的参保日期。例如“张三”在2021年10月入职并参保,请在“参保日期”处选择2021-10。
5、【参保人员减少申报业务】:特别注意,参保人员减少申报时请选择与员工减少月份相对应的参保日期。
6、【参保人员信息维护业务】:特别注意,参保人员存在信息不全的情况,请参保单位于2022年6月前进行单位员工的信息维护申报。
7、【单位核定征集业务】:特别注意:单位申报人员增减变更并通过审核后,可在网厅提交结算生成缴费通知单。进入“单位核定征集”模块后,请先点击新增核定-预核定计算,预核定成功后,请务必先点击“下载清单”下载单位缴费明细,核对无误后点击“核定”及“生成缴费通知单”,并打印缴费通知单缴费。如果下载清单明细存在错误,请务必先找出错误问题,对应调整解决后,再点击“核定”等后续步骤。如果单位没有认真核对导致核定单错误,将会影响参保单位正常缴费,甚至影响参保人员医疗待遇。
四、经办时限
由于医疗保险系统升级,呼和浩特市所属参保单位2021年10月、11月的人员变动、核定、征集等业务暂停办理,现需从2021年10月开始,逐月办理。
1、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2021年12月31日截止,集中办理2021年10月的医保业务,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不可在此期间办理。
2、其他月份的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以下问题需要各参保单位重点关注:
1、2021年9月未生成缴费通知单的单位,2021年12月15日前,医保经办机构将逐个为参保单位生成2021年9月缴费通知单,请参保单位务必在12月20日前缴费,否则将产生滞纳金。
2、缴费问题:单位通过网厅核定生成缴费通知单,12月20日之前生成的请在20号前缴费;20号之后生成的,请在2022年1月20号之前缴费。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