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0月30日0时起,在辖区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
一、对香山美地二期7栋(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55号)、蓝湖星空4栋(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9号)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2.管控时限暂定3天,实行连续3天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和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3.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所在村(社区)协调安排,严格实行闭环转运。
4.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二、对香山美地二期7栋以外(大足区棠香街道清明桥路55号)、蓝湖星空4栋以外(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899号)的本小区楼栋,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1.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3.除指定保供单位外的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4.管控时限暂定3天,实行3天2检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和管控措施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5.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大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