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如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印章和签名应与备案库数据一致。
(二)已满十六周岁的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交验本人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委托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委托人未满十六周岁的,提交其监护人书写的委托书。
(三)交验台湾当局签发的《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原件或副本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入台许可证明由在台亲友办理)。
(四)照片为申请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一张。
(五)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提交原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