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产2022-10-31 04:54:09未知
按照《玉溪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精神,落户人员一定要实际居住在落户地址上,未入住的,均不能落户。实际居住是指房屋所有人及其家属确实在其住所里居住生活,如:起居、开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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