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1、户主(个人)申请书;2、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3、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4、不久前人员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和收入证明;5、重大疾病患者提供医院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6、单亲家庭提供离婚证、判决书原件、复印件及收入证明和死亡证明,生育二胎和二个孩子以上的申请户,提供准生证及其他有效证明;7、18岁以上子女上学者提供统招学校的有效证明;8、其它特殊情况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填写申请审批表。
二、户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三、支村两委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对象后入户调查并进行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公示,签注意见报乡人民政府。
四、乡人民政府作进一步审查,签注意见后报县低保中心。
五、县低保中心审核批准后再进行一周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异议,发还乡作进一步调查落实,其结果由乡告知申请人。
六、县低保中心负责填制领取证并将批准后的花名造册报财政拨款,由农村信用联社发放低保金。
七、申请人凭领取证和银行卡到指定的社会化发放点领取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