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准备
1、携带购买者(车主)本人身份证;
2、车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3、车辆需到场(车辆必须与合格证所列相关信息保持一致性)及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
4、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购车发票需注明购买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企业单位需要标注企业名称和社会统一代码,备注栏内注明所购买车辆的车架编码和电动机编码)。
02【单位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需提供
1、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授权书(授权书内容需列明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其被所授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具体内容,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车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5、发票(发票需注明所购车辆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栏填写车辆的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信息);
6、电动自行车到场(车辆实物需与合格证所列信息保持一致性)
03【电动自行车补牌补证业务】需携带
1、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代办需车主本人书写授权书};若单位办理电动自行车补牌补证业务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授权书(授权书内容需列明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其被所授权办理电动自行车补牌补证登记业务具体内容,如牌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补牌补证制作期一般为七个工作日。
可选择自取或邮寄方式。
牌证自取地址:忻府区自取地址(忻州邮政开发区邮政支局:新建北路1号邮政大楼一层),其他市、县自取地址为各县(市)邮政中心营业厅。
04【电动自行车牌证注销业务】需携带
1、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
2、车辆的牌照,注销时若牌、证丢失或遗失及损毁和灭失,需本人书面说明方可注销,如果车辆被盗灭失(火灾、交通事故等原因)可依据公安机关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