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嵊州市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信息如下:
租赁补贴:
政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类别提供对应的租赁补贴进行保障。
1.保障面积:
按每户家庭住房面积计算不低于(含)50 平方米,或按人均住房面积计算不低于(含)16 平方米。
具体为:
如按每户家庭住房面积计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50 平方米-申请家庭已有住房面积;
如按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16 平方米×家庭成员人数-申请家庭已有住房面积。
2.租赁补贴标准:
市区保障家庭租赁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下列标准享受租赁补贴:
一类保障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 12 元;
二类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 9 元;
三类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 5 元。
市区保障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按下列标准享受租赁补贴:
一类保障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 13元;
二类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 元;
三类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 6 元。
3.补贴计算:
市区保障家庭每户每月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核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租赁补贴标准。
户籍在甘霖、崇仁、长乐、三界、黄泽五大集镇的,补贴标准为市区标准的 80%,其它乡镇为市区标准的 70%(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补贴参照工作单位(营业场所)所在地标准执行)。
4.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补分离的保障模式,申请家庭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政府从批准之日的下一月起按规定标准向其发放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需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分配方案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政府规定的市场标准租金(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