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提供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大陆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
3.无法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且业务系统中个人公积金账户无具体封存原因,可通过面签《公共服务事项信用承诺书》进行替代。
申请条件:
1.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我中心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含)以上且未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立新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原非我中心的缴存职工,由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转至我中心的,转入时间满6个月(含)以上;
3.与上次离职提取间隔满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