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武汉公积金办理过购房提取后,还能办理租房提取吗?
【回答】
不能。
根据武汉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①职工及配偶2010年3月8日以后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和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
②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
因此如果2010年3月8日以后办理过购房提取,则不能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
武汉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36000元(此额度自2022年6月9日起施行,2022年度在本政策执行之前已办理过租房提取的,可在2022年8月1日至12月31日补提一次,补提金额不超过新额度与已提取金额之差,且以本年度首次提取时的婚姻状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