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行为规范
一、前台接待民警统一着警服,警容严整,着装规范。
二、态度和蔼、用语文明,严禁对群众不理不睬,借故拖延、推诿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有意刁难群众。
三、不准索取或接受申请群众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无法拒收的,应按规定上缴;不准接受申请群众的宴请。
四、民警不得在非工作时间私自处理或受理、审批有关人民群众的申请等事宜。
五、不准在公安部和省物价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之外另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六、不准对投诉、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
七、不准玩忽职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八、不准徇私舞弊,纵容、包庇违法犯罪人员。
九、不准弄虚作假或唆使他人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