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征兵体检外科详细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地方特产2022-11-01 12:18:50未知

拉萨市征兵体检外科详细情况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一)身高:

  男性162㎝以上,女性160㎝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潜水员168-185㎝,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空降兵168㎝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以上。

  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

  (二)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

  个别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三)、视力标准

  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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