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拍摄制证照片或申请人自行携带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3、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以供核对;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薄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及一方监护人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交验原件以供核对,并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5、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6、换发还需携带旧护照原件;
7、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须当场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申请人因手指伤病无法捺印指纹且受理民警无法判断的,申请人可在手指伤病痊愈后重新申请换发护照(费用自理)、补采指纹;
8、区外流动人口在呼和浩特市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或在学证明。
9、区外流动人口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需提交6个月以上暂住证明;
10、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以上需要换、补发证件的提交6个月以上暂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