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关于买卖过户房产证变更指南

地方特产2022-11-01 22:04:59佚名

鄂尔多斯市关于买卖过户房产证变更指南

  变更条件: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成立成交买卖房屋买卖过户的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办理材料:

  双方需同携带材料:

  1、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对);

  2、房产证(共有证)原件;

  3、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4、《房地产买卖合同》。

  各方需携带的材料:

  卖方: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契证;

  4、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

  买方:

  1、身份证;

  2、登记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5、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交易流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和中介凭购房合同到指定银行任一网点填写申请协议,明确交易流程和房款放款时间。

  3、买家把钱划入银行专用账户内,银行出具收款单据。银行再与中介定期对账。

  4、买卖双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5、交易过户手续办理后,买卖双方按约定到银行申请放款。

本文标签: ,买卖双方  ,银行  ,材料  ,房产证  ,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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