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住证签注材料
只需要原来的居住证即可,无需其他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居住地址已经变化的,应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材料办理居住登记信息变更业务,同时办理居住证签注。
办理材料
1、居住证在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申请签注,申请人只需提交现有居住证,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有效期满后超过一个月申请签注,应提交现有居住证,并按照申领居住证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居住证丢失或损坏申请签注的,先办理居住证签注再办理居住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