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静安公租房审核结果公布(上海市静安区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地方特产2022-11-03 09:35:08佚名

2022年10月静安公租房审核结果公布(上海市静安区公租房申请条件2020)

  静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中的主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地在静安区的本市常住户口

  1、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二)、非上海市常住户口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

  2、与静安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三)、单位集体承租的,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

  2、与静安区就业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同时申请、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市筹及其他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一人为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

本文标签: ,住房  ,申请人  ,静安区  ,家庭  ,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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