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公租房可以租几居室?
解答:长宁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应遵循以下供应标准↓↓
(一)单身人士可承租一套一居室;
(二)家庭可承租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
(三)单位承租的,承租一居室,可安排一名单身人士或一个家庭入住。承租二居室以上(含二居室),可安排一个家庭入住或拆套安排入住;
(四)为支持本区公共服务,解决一线职工阶段性住房困难。相关供应房源相对集中布局,通过成套住房拆套使用、非居住房屋改建宿舍等方式,进行简易装修,并由单位整体租赁。人均使用面积和居住人数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按宿舍标准新建、改建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成套住房拆套使用的,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且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拆套安排入住的,须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视各项目实际情况,供应标准在项目供应方案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