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 日。
入台证,全称为《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是台湾地区内政部门发给大陆地区及港澳地区居民,用以出入台湾地区的证件。
入台证有单次证、逐次证、一年多次证、三年多次证之分。持有台湾地区护照人士无需申请入台证,持有外国护照人士除非适用免签证,否则应申请台湾签证。持有台湾地区的护照及其他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不可申请入台证。
大陆地区不可以护照签证形式进入台湾地区。故由台湾地区内政部发给大陆地区及港澳地区居民该证件用以出入台湾地区。大陆居民需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港澳地区居民需与相应护照一并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