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个人自缴”缴费方式的,有以下3种缴费方式:
(1)从个人委托的银行账号自动扣款:
税务部门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下个社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对补参保人员,税务部门于其参保当月4日至月底从个人委托扣款账户扣缴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错过集中参保时间补参保,并于参保当月底前办理一卡通委托扣款手续的,税务系统当月直接从委托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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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康账户代缴:
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城乡参保人员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59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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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上申报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APP,使用“社保申报缴纳”功能缴纳费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