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社保缴纳基数
一、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个人按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计算;缴费单位按所属缴费个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总额计算。
二、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一)基本养老保险:
按省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执行。
(二)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汕尾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汕尾市最低工资。
(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为汕尾市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汕尾市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