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四川省本级和成都市医保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报销,点击查看
热点问答如下:
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这个政策范围内吗?
答:无论是灵活就业人员还是其他,只要参加的是四川省职工基本医保,都适用于本政策。
问:我是农民,参加了居民医保,能不能享受这项政策?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不能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在2017年就已经建立了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制度,您(在待遇享受期内)可以正常地享受相关的政策。
问:在哪些地方发生的哪些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答:
1、首先您需要是参加四川省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
2、其次,关于哪些地方,需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
3、最后,关于哪些费用,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都可以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问:每年一次的体检能够报销吗?如果我头痛脑热,想去门诊检查可以报销吗?
答
1、首先您提到的每年的日常体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是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是不能够进行报销的。
2、其次,您提到的头痛脑热这些日常疾病,只要是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都可以纳入到这项政策进行报销。
问:能报销多少钱?
答:记住这三个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一是起付线。按自然年度设1次起付线,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150元。
二是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三是年度支付限额。参加统账结合的在职职工医药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参加单建统筹的在职职工医药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880元,退休人员为1100元。
问:这项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在四川落地?
答:根据规定,各统筹地区要在年内出台本地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各地将全面落地执行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