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伍、复员、转业、退休移交地方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
军人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以在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配偶处申报恢复户口(学生集体户除外)。
地方特产2022-11-04 14:30:54佚名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退休移交地方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
军人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以在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配偶处申报恢复户口(学生集体户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