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明确“一户多人口”以我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等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包括持其他我省核发长期居住证明的境外人士)数量为认定依据。
▶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阶梯电量基数。
▶人数满7人及以上的,也可选择申请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每位居民用户同时期只能在一个住址申请办理,不能同时在多个住址重复办理。
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业务需提供办理户号、与用电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已办理实名制用户可不提供)和户口簿原件、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原件、户籍内及所有居住人口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居住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