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一)《扬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三)辖区人才就业服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补充内容:
见习基地招收见习人员,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申报材料应提交:《扬州市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人员名单)、《扬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的同时提交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的同时提交就业创业证等材料。证件为原件的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