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指南(宁波职业补贴申报条件)

地方特产2022-11-04 17:16:45佚名

宁波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指南(宁波职业补贴申报条件)

  职业介绍补贴

  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职业介绍补贴申报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本市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并成功,且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

  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每人100元;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每人50元。介绍成功同一求职人员,在一个申报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申报材料:

  经人力社保部门许可设立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向许可地的区就业处(中心)提供:“宁波市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介绍单机版”申报数据U盘1份,补贴享受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和计算机开具的职业介绍信(免费)存根(复印件),补贴享受对象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报地点:

  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中心)。

市级统筹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钱湖南路578

88225075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顺德路136584

87451886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兴宁路456

87811022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人民路272-1

87676344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招宝山街道工农路1

86250207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四明山路700

86784029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保税区大厦二楼

86896593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行政商务区滨海南路1118

86764385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

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广贤路997

87911385

东钱湖区人事劳动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东钱湖镇莫枝北路369

8301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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