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补贴政策执行到2024年2月。
补贴申领时限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6个月。
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 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领取住房租 赁补贴后申请购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享受人才住房保障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应在 15 日内向原申请部门主动申报:
(一)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已停业,或变更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
(三)领取购房补贴期间,所购房屋未实际成交或解除合同的;
(四)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期间,租赁关系解除的;
(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被取消的;
(六)其他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省、市及本细则规定的享受条件的。经审核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给予相应的保障;不符合的,停止发放补贴或收回实物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