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地都参加了医保生病了可以两地都报销吗
不可以。
首先,不能重复参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91号)第二条规定,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
其次,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个人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上述行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