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居住证办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填写《居住证申请表》,提交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申领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报材料不全的,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时,应当通过湖北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信息核查比对、办证信息上传、网上审核签发等工作,为申领人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下列便利:
(一)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和往来香港、澳门、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二)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在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享受居住地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参照本市户籍人口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及办理人事代理并在本市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
(五)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六)国家、省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