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介绍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我行对其办理贷款手续。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距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一年以上;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金额
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四、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25年。
五、还款方式
1、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方式;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方式: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其他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