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第三期家电消费券使用商家名单如下:
可使用商家名单:
消费券类别:本次投放的电子消费券分基础消费券和叠加消费券两类
基础消费券:
600元消费券(单件满8000元可用);
500元消费券(单件满5000元可用);
300元消费券(单件满2000元可用)。
叠加消费券:
100元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县(市)及以下区域指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高唐县县城区及所辖镇、村。
使用规则:
消费者抢券成功后,到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 4 类商品时使用“建行生活”APP买单核销,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