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第三期家电消费券领取使用指南如下:
总金额:本期发放的家电消费券金额为前二期到期收回的未核销消费券总金额
消费券类别:本次投放的电子消费券分基础消费券和叠加消费券两类
基础消费券:
600元消费券(单件满8000元可用);
500元消费券(单件满5000元可用);
300元消费券(单件满2000元可用)。
叠加消费券:
100元县(市)及以下区域门店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单独使用)。县(市)及以下区域指临清市、冠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高唐县县城区及所辖镇、村。
发放规则:
(一)从6月21日开始,第三期分五个轮次进行消费券投放,每轮次持续时间:
第一轮6月21日至6月22日,
第二轮6月23日至6月24日,
第三轮6月25日至6月26日,
第四轮6月27日至6月28日,
第五轮6月29日至6月30日。
每轮次发券金额为上轮收回的未领取和未核销的消费券总金额。
(二)每轮发券时间:
每轮次首日上午10点整开始发券。
(三)消费券有效期:
消费券有效期与每轮次发券期相同。
例:用户在第一轮6月21日至22日抢的券如未使用核销,均会在6月22日23:59失效,以此类推。
领取方法:
“建行生活”APP为本次消费券投放活动抢券平台入口。
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建行生活”APP,通过手机号注册登录,进入消费券抢券页面。在抢券开始后,通过“建行生活”APP,在首页政府消费券投放窗口抢券。
抢券成功后,申领人可在“建行生活”APP—“我的”—“票券”中查看消费券。
每位用户每轮次可领取基础券各面额各一张,叠加券三张。(不论用户在第一期或之前的轮次中有没有抢券、核券,在新的轮次均有抢券资格。)
使用规则:
消费者抢券成功后,到公示的聊城市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 4 类商品时使用“建行生活”APP买单核销,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
可使用商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