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医疗保险各类报销问题(菏泽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地方特产2022-11-05 17:02:19佚名

菏泽医疗保险各类报销问题(菏泽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如何管理和报销?

   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100元(含一般诊疗费),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按50%的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普通门诊报销金额自动从限额中扣减。限额当年度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2.看病就医发票丢失还能报销吗?发票报销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

  参保居民报销医疗费用必须提供原始发票,发票复印件、发票存根或者其他证明材料都不能作为报销凭据。发票报销的具体期限,一般要求治疗结束后的90天内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大病保险补偿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4. 怎么报销大病保险医疗费用?

  参保居民在具备即时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单式”同步即时结算。即:互联互通的定点医院→基本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同步报销,支付现金。

  不能实现即时结算的,由参保居民携带规定的材料,到人寿保险机构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审核报销。即:未联网的定点医院→县区医保合署办公机构办理基本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同步进行,网银结算,由省级集中资金支付。

  5.统筹区外异地就医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符合统筹区外异地就医条件的,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以报销。具体报销政策为:一是县外市内联网直报,经备案的执行全市统一报销政策,未备案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二是市外省内联网直报,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在未联网医院就医,备案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未备案的提高15个百分点;在省外异地就医的,经备案的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5个百分点、未备案的提高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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