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属于参保范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外伤认定的参保人员在住院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自行申报到市医保处,按月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办理材料
《菏泽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认定表》两份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医院医保办领取外伤认定表→主治医师填写简要病例→医院医保办调查意见→参保人员单位意见→市医保处医疗管理科意见→市医保处稽查稽核科外伤认定调查→市医保处领导签字→回就医医院结算医疗费用
办理地点
菏泽市人社局医保处稽查稽核科509办公室
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时间:正常工作日
电话:536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