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
单位按照行业风险的类别缴纳(一类0.2%;二类0.4%;三类0.7%;四类0.9%;五类1.1%;六类1.3%;七类1.6%;八类1.9%),个人不缴纳。
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条例》所称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地点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78号
电话:8487208
城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
电话:887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