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转移及医疗保险证办理
1、营口地区内转移办理流程
(1)异地就业的需持新单位已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异地居住的需持转入地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移手续,
(3)持窗口出具的转移单到三楼9号窗口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返还。
注意:站前区、西市区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2、省内、省外转移办理流程
(1)转出人员异地就业的,需持新单位已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异地居住的需持转入地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移手续,持窗口出具的《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三楼9号窗口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返还;
返还后由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联系函》,凭《联系函》打印《医疗保险信息表》。
(2)转入人员持《医疗保险信息表》及《参保缴费凭证》办理接续手续。
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科
联系电话:0417-2980141
负责人:韩忠会
地址:营口市青花大街西28号
电话:123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