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流动人员在广东省内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目前实体证件申领条件一致。
二、申领入口
需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实体证件、签注居住证、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注销居住证的用户,可进入粤省事APP或小程序,将地址切换至所在城市江门市,在首页搜索栏输入相应关键词进入服务。
若该地市暂不支持该项服务,则无法搜索到相应服务。
三、粤省事小程序二维码
四、办理流程
申领电子居住证支持全省办理(除深圳、佛山)
进入申领居住证办理页,知悉办理指南后点击资格校验,核验办理资格。核验通过后,选择相应情形后根据页面提醒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确认所填写的信息后提交申请。
若资格校验显示为免材料对象则无需提供材料即可申领电子居住证。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关联电子证照
方式一:进入粤省事APP,点击“数字空间”-“添加证照”-“居住证”,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关联。
方式二:进入粤省事小程序,点击“亮证”-“+”-“居住证”,根据页面提示完成关联。
以上为新申领电子居住证详情页面示意图,证照页面以实际页面呈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