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产业人才集聚
1、聚焦高层次人才引进
由我市申报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的,给予.100万元经费资助;入选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入选扬州市“绿扬金凤计划”的人才项目,给予配套资金资助。
对能够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引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顶尖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扶持。
2、加大基础型人才引进
对我市企业新引进全职本科、硕士、博士, 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元、1000元、 2000元的生活补贴。
对纳入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点企业全职引进30名应届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照2000元/名的标准奖励企业。
3、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对应邀来邮参加人才交流活动或来邮参加面试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求职面试补贴;同时对来邮工作的非扬州籍应届毕业生,三年内可享受最高6000元探亲交通补贴。
对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按照接纳见习人数给予补助,对见习期满后截至年底留用率达50%的企业根据留用人数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的补贴。
二、加强本土人才培育
4、强化技能人才培育
获得世界、全国、省、扬州技能大赛奖牌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评省级、扬州、高邮企业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奖励;获评省、扬州高技能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分别给予20万、10万元奖励。
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订单班"“冠名班”合作,按企业签订协议并支付给院校合作费用的50%予以补助,最高10万元。
5、强化秦邮英才培育
新入选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在培育期内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资助资金。
新评选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和省、扬州、高邮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入选省、扬州市“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个“名师工作室”培育期内给予每年3万元培育经费。
6、强化乡土人才培育
新入选省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培养对象的,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获评乡村振兴技艺师初级以上职称的乡土人才,给予最高5000元奖励。
支持乡土人才创业基地建设,根据创业项目运行实效,给予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三、打造引才育才载体
7、加大社会化引才
为我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有较大贡献的引才单位或个人,按成效给予最高30万元荐才奖励;设立招才引智驿站,国外、国内联络站每年工作经费补助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
8、推动创新平台聚才
加大企业博士后站点建设,给予国家、省级新建站25万元、15万元奖励;企业博士后站点每引进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分2年给予15万元人才补助。
对技术改造成效显著的劳模创新工作室,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每家奖补运营经费10万元。
对新建留创园并获国家、省认定的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
四、完善人才服务与保障
9、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来我市企业工作的35周岁以下的全职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技师)、大专(高级工), 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500元、1500元、 1000元、 500元租房补贴。
对我市企业新引进35周岁以下全职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双一流”高校本科、普通本科(技师) 5年内在高邮首次购买住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7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通过新建、购买、改建的方式,建好人才公寓,打造“拎包入住”的居住环境,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10、实行“一站式”人才服务
设立“新高邮人”服务中心,为外来人员在工作、生活、安居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拓展“人才卡”金融功能;推广应用“扬州人才码”,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数字化水平,让各类人才享受政策服务更快捷、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