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申请创业类人才生活补贴时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企业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
申请方式:
人才应自在宿迁市中心城区缴纳社保之日(创业人才应自企业创办之日)起1年内通过手机端关注“宿迁英才”微信公众号或电脑端登录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宿迁人才服务“云平台”专栏,进行在线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入口:
1、“宿迁英才”微信公众号
2、宿迁党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