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内容:
高中(中专)阶段的学籍材料、参加高考的报名材料、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的学籍材料和每阶段的报考材料、《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还有党团材料、大学成绩单等等。
>>毕业生档案转移方式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注意: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机要通信(包括EMS档案专递)或派专人转递,严禁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如学校将档案直接交给毕业生本人,请提醒学校档案是不能给学生自己保管的,需通过邮政机要通信、邮政EMS标准快递或派专人转递。
>>档案用处
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以后工作中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中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
>>查询方式
可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APP和微信、支付宝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进行查询。
>>宿迁市接收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